善生超愈论·善生篇(一)
里探|2026/09/01
第一章:善生为正道
春秋《道德经》:“天之道,利而不害;圣人之道,为而不争。”
春秋《道德经》:“上善若水。水善利万物而不争。处众人之所恶,故几于道。”
善生的定义
保全生命与长久生存,是一切生物的自然目的;我们将其视为一种根本的善,称之为善生。
善生的基本原则
善生是一种根本的善。
一:以生存为善。生存合乎大道,即是大德。以生为美,以生为乐。
二:善于生存。善于生存者,其思想、言行、所处环境皆有助于生存。
与善生相对的是恶生。
一:视生存为苦。
二:思想、言行、所处环境常有损于生存,损己、损他、损众、损群体。
利害福祸的定义
把有助于生存的事物,称为利,得利是福。
把有损于生存的事物,称为害,受害是祸。
善生者,趋利避害、避祸求福,行的是保全长久的生之路。
恶生者,惹祸招灾、引发疾病,走的是害生短命的死之途。
善生者作善而不作恶
我们将善生视为正善之一,将恶生视为邪恶之一。
善生者,守正、为公、取义。
正,是经实践检验的生存标准。严格执行这些标准,是守正。
公,是兼顾个体与群体生存利益的分配。既尊重个体,又确保群体延续,是为公。
义,是困境中最合宜的抉择。权衡正与公,善与恶,做出最合宜的决断,是取义。
善生者,作善而不作恶,求利施利而不为害,为善而不称善,功成而不自居,不过是遵行大道罢了。
善生的大小
春秋《左传》:“太上有立德,其次有立功,其次有立言,虽久不废,此之谓不朽。”
春秋《道德经》:“兵者,不祥之器,非君子之器,不得已而用之,恬淡为上。”
战国《孟子·尽心上》:“杨子取为我,拔一毛而利天下,不为也。墨子兼爱,摩顶放踵利天下,为之。子莫执中,执中为近之。执中无权,犹执一也。所恶执一者,为其贼道也,举一而废百也。”
战国《孟子·尽心章句上》:“穷则独善其身,达则兼善天下。”
对于同一物种,有个体、群体、整个种群,其生存皆为善。
以人为例,有个人、他人、众人、全人类。以得利的人数,来划分善的大小。
小善和大善
利于生存,为善。利己而不害人,是小善;利他人,是中善;利众人,是大善;利全人类,是极善。
害于生存,为恶。害己而不利人,是小恶;害他人,是中恶;害众人,是大恶;害全人类,是极恶。
为个人私利而损害集体,是恶。但借集体利益之名,强制牺牲个人合法利益和生命,也绝不能称善。
不取“拔一毛而利天下,不为也”的极度自私,也不取“摩顶放踵利天下,为之”的极善无私,当取互惠互利,合作共赢。
人与人之间,更应该是“兼相爱”、“交相利”。互惠互利的善,才能长久。过度强调大善、极善,容易引发大恶、极恶。
主动杀害众人的战争,是大恶、是极恶。被动反抗,不得已而用兵,“杀人之众,以悲哀泣之。战胜,以丧礼处之。”
大善政,平衡个人与集体的利益,既保障个人的生命、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,又实现集体的长期稳定、繁荣与发展。
善生之人,利己而不害人,利他人、利众人、利全人类。不作恶,以作善为乐。
善生之人,精于识别和防范为害作恶之言、之人、之物、之事,免于被害,以不害为乐。
善生的层次
善生的起点是个人,然后向外层层扩展:个人、家庭、企业、国家、人类。
每一层都以前一层为根基。个人不立,家庭难安;家庭不和,事业难成;企业不健,国力难强;国家不宁,人类难兴。
个人立德、立功、立言之大善
人类有一种本能:凡是真正利于生存的信息、事物和行为,都会被不断地复制和模仿,最终普及到每一个人。
人类历史中凡是真正符合“善生之道”、能长期提升个人、集体乃至全人类生存优势的事物,都会广泛而久远地流传。
一种思想或知识,想要如此流传,先要提炼成简单、有效、易懂的形态,才能引人深入,进而被接纳、传播、传承。
中国古人以立德、立功、立言超越死亡。其德、其功、其言,必是大善、极善,才能流传后世,经久不衰。
立德,是内修其道,从知道、守道,终至有道;是体道于身。
立功,是外显其德,以德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;是用道于世。
立言,是实录对道的体悟,以教人,以传后世;是载道于文。
善生之大,在于造福现世,也在于造福后世,即“功在当代,利在千秋”。
行大善生之道的人,利己而不害人,利他人、利众人、利全人类,利现世、利后世,并以之为乐。
善生之大,既在广度,也在久远。个人立德、立功、立言,是纵的流传;家庭、企业、国家、人类的善生,是横的扩展。纵横合一,才是完整的善生之道。